近日,南康区赤土畲族乡三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蔡良燕因非法占有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等问题被严肃查处。
经查,三村村2012-2014年度村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81891.5元到账后,未上缴村级账务账户,其中2012年度13929.5元被蔡良燕个人占有;2013年度33981元用于村级道路支出,2014年度33981元一直存放在“一卡通”账户上未支取使用。蔡良燕身为三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非法占有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13929.5元,对三村村未将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缴入村级财务账户,挪用至村组道路建设等其他项目支出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2017年11月,南康区纪委给予蔡良燕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违纪款收缴财政。(南康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