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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审查指标增长的背后   ——南康区纪委创新机制优化管理提升执纪审查能力综述

来源:南康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数: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王岐山书记强调:“要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南康区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要求,不断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拓宽线索来源、创新管理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提升执纪审查能力。今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09件,同比上升49.3%;立案53件58人,同比分别增长165%、176.19%。
  开展规范化建设    不断夯实执纪审查基础
  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基础、工作机制和工作能力跟不上上级纪委要求的问题逐步显现。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业务基础、提升履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实现与上级纪委同频共振,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的任务摆在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眼前。经过认真研判,南康区新一届纪委常委会于2016年下半年作出了在全区乡镇纪委大力实施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从机关和基层两个层面有序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是硬件标准化。针对过去谈话室不达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纪委机关高标准建设了3间标准谈话室、1间普通谈话室和1间监控室,完善了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了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执纪审查安全。针对乡镇纪委过去办公场所不规范、谈话室全空白等问题,在全区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针对乡镇纪委经费不足的问题,区纪委按工作完成质量、工作任务轻重情况分别给18个乡镇(街道)拨付了2-4万元不等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目前,全区18个乡镇(街道)纪委全部规范建设了办公室,配齐了办公办案设备,新建了谈话室,设置了信访举报箱,基层工作基础得到夯实,现正有序推进区直(驻区)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规范化建设。
  二是管理制度化。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了20多项内控制度,编印了《换届以来南康区纪委监察局规范性文件汇编》。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家访制度的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乡镇纪委规范管理,编印了《南康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资料汇编》《南康区执纪审查业务资料汇编》,统一了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三是队伍专业化。大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系统性培养锻炼干部的综合能力。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交叉轮岗的原则,开展委局机关干部轮岗交流,组织轮岗交流2批次共10人;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的方式,加强对乡镇纪委干部能力特别是执纪审查能力的培养,共组织乡镇纪委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3批次14人;在机关开设“南埜清风讲坛”,干部围绕自己专长轮流授课,进行传道授业解惑;根据需要举办专题业务培训、集中培训、选送培训等形式,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和学历层次,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立足基层实际    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作为基层纪委,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普通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加真切。“微腐败”减少一分,群众获得感就增加一分。南康区纪委紧密联系基层实际,结合脱贫攻坚、集中整治损害基层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工作,突破传统的“信、访、网、电”信访模式,通过信访举报“3+N”、集中整治“1+3+3”、对与群众联系密切部门单位开展巡察监督等工作机制,有效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显著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积极开展信访举报“3+N”基层大接访活动。即由区纪委信访室、对口联系纪工委、乡镇纪委牵头,联合民政、财政、扶贫、农粮、水利等涉农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到乡镇圩场等人口密集处联合接访,推动关口前移,密切联系群众,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今年以来,通过“3+N”基层大接访活动共收到信访举报23件,立案审查2 件,组织处理6人。
  二是试点创建集中整治“1+3+3”工作模式。该区纪委在查处基层“微腐败”的同时深入研究剖析,查找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试点创建集中整治“1+3+3”工作模式,用严密的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1+3+3”具体是指:建立1个站(室),即分别在乡村两级建立党风政风监督评议站(室),负责乡村干部在为民服务、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监督评议工作。“3+3”即全面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基层党务和政(村)务公开制度等3项制度;搭建村级便民服务站平台、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微信群工作平台、群众监督举报平台等3个平台。今年上半年,该区纪委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涉农职能部门,确定基层“小微”权力清单25项,为基层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划定了“边界”,通过群众监督举报平台收集受理基层“微腐败”信访举报56件。
  三是着力发挥巡察监督“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把群众的关切当作巡察监督的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在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的同时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上半年,抽调30名干部组成5个巡察组,对区公安交管大队等21个部门单位开展并完成了第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30余个。目前,针对卫生医疗系统的第二轮常规巡察和延伸巡察正在进行之中。
  创新管理机制    不断提升工作合力
  换届以来,南康区纪委对标上级要求,与时俱进,查找偏差,及时理顺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向,大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管理机制,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队伍保障。
  一是查审分离,实现相互制约。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南康区纪委准确把握这项要求,在进行分工安排时,由三名副书记对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管一块,同时保持力量基本均衡,真正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实现三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二是创新管理,提升审查合力。实行“业务模块化、管理搭档制、力量组合型”工作机制。对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2个纪检监察室及1个案管室等主要负责执纪审查的科室进行归口管理、统一调度,在1名纪委副书记专职分管的基础上,再安排1名纪委常委协管,对35名专职从事执纪审查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重新调配、优化组合。建立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领办、协办、交叉办理工作制度。坚持区纪委监察局统筹规划、统一指导,按照就近整合、主办交叉、优势互补的工作思路,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统一调配、案件统一查处、问题统一协商解决,形成责任职责明确、协作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考核,激发工作活力。制定了《2017年度全区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把执纪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机关执纪审查部门、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任务、办理时限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注重评价干部实绩,增强考核工作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组织案件质量检查、精品案件点评、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激发工作活力,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南康区纪委  曾祖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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