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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把握三个重点

来源:南康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6  浏览数:

在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各级纪检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发现和处理问题,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掀起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热潮,为全国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但随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少问题也逐步显现,如群众主动反映问题线索还不够,基层纪检机关监督检查过程中角度容易跑偏,有的基层党员干部依然顶风违纪等等。笔者认为,破解这些问题,应把握三个重点环节。

宣传发动要持续发力。全国电视电话会后,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对这项工作已经有所了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已经慢慢淡忘,因此应持续强化宣传。要利用固定标语、临时横幅、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开展这项工作的力度,知道有问题要向哪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该如何反映等等。此外,要把宣传融入业务,让群众在办理各项扶贫业务时熟知监督举报方式。只有加大宣传,才能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举报工作中来。

排查线索要找准定位。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不是直接与群众结对帮扶,必须站准定位,选好角度,立足“再监督再检查”,通过“再监督再检查”来发现线索。要畅通渠道,除了传统的“信、访、网、电”方式受理信访举报以外,还要与扶贫、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接访活动。要把握重点,从资金、项目入手,紧盯群众关心的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问题,加大与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的共享,对涉及扶贫领域的,及时建立台账,优先受理、分类处置。

实施问责要注重效应。于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而言,最好的回应方式就是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因此,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应尽量查清查实,对能挽回的损失要尽量挽回,对该问责的要铁心硬手问责,对涉及领导责任的要视情况启动“一案双查”。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当好扶贫领域“啄木鸟”的决心和韧劲,让违规违纪者受到震慑,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质量和效率,取得良好社会效应,保障脱贫攻坚稳步顺利推进。(曾祖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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