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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信丰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2  浏览数:

内容摘要:为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业务范围外信访件较多、群众缠访、闹访事件常有发生等问题,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及走访调研,提出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初信初访办结等对策。

关键词:信访举报 问题 对策

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打虎拍蝇,取得反腐倡廉绝地胜利,深受广大群众拥护。习近平总书记讲:“实践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但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业务范围外信访件较多、群众缠访、闹访事件时常发生等问题,制约了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发挥。笔者作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粗浅探讨下如何破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概况

(一)概念

查阅相关资料显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受群众网上反映、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以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起始和先行部分,或称第一程序,是基础性工作。相对于一般信访工作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信访业务的职能性。二是反映问题的集中性。三是处理程序的法制性。

(二)渊源

我国信访制度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起源于古代直诉制度。直诉有别于一般诉讼程序,属于古代冤案救济制度。路鼓、肺石、邀车驾、上表是古代最具代表性的直诉方式。当代信访制度与古代直诉制度一脉相承,体现了法的继承性和传统文化的连续性。195167,政务院颁布《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正式确立。1971 年《红旗》杂志刊登了《必须重视人民来信来访》一文,首次公开把人民来信来访称为“信访”,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称为“信访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信访工作一部分,历史渊源。

(三)意义

总结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其意义可以概括为“五个渠道”:信访举报工作是直接从群众中获取各种信息的渠道,是实行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是纪检监察机关依靠群众执纪办案的渠道,是保障党内外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是疏导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渠道。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当前存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信任和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认识不清之间矛盾;基层纪检力量淡薄和基层信访总量大之间矛盾;村民自治自由和村组干部监督不够之间矛盾的相互交织,导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存在一定问题。

(一)信访件反映主业不明方面

1、业务外信访件占比较多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是三大类问题,但实际工作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除三大类问题外,大量的征地拆迁、山林纠纷、物业纠纷、个人诉求等等信访件都涌向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外信访举报占比过多已成为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第一难题。

2、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件较多

现状来看,不少举报件没有明确的指向,所反映的问题过于大而全,譬如反映一个县所有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很多干部经商办企业等没有实质性内容。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

(二)反映问题崇上性方面

1、省、市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收到反映乡科级干部信访件较多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监督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实际信访部门经常收到的信访件并非如此。省、市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收到的信访件大多为反映乡科级干部的信访件,较少为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最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只得将大多数信访件进行转交,实际上造成了浪费。

2、县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收到反映村组干部信访件较多

同样,县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也一样大量接受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件,反而反映乡科级干部信访件屈指可数。而群众直接到乡镇纪委反映问题的少的可怜。

(三)群众认知不够方面

1、匿名信访件占比大

   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收到的信访件匿名或署假名举报件占比较多,一是群众对举报存在担忧,害怕遭遇打击报复;二是一定程度上折射了纪检监察系统保密意识贯彻的不够。匿名举报信不利于信访的核实,不利于打击违纪腐败问题。

2、缠访、闹访、重复访现象多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群众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问题已经日渐严重。有的群众为了个人诉求不断进行缠访;有的群众为了非法目的通过纠集他人一起闹访;再有的人已经通过信访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了问题,但过了一些时间,又以此为目的,进行重复访、越级访。这一情况已经成为困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问题之一。

3、敏感时期上访现象突出

有的群众为了实现个人诉求,故意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时期进行上访,甚至是通过越级形式进行非法信访。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四)信访件办理不理想方面

1、质量不高

由于信访件总体成案率不高,加上近年来“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广泛运用,上级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案件质量检查不多,信访件办理的质量上高,甚至存在降格处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

2、实名举报反馈满意度不高

群众举报有的是出于公心,出于对干部的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心,但也有不少实名举报初衷是个人的诉求。因此,在办理信访件中,纪检监察机关虽然秉公执纪,对举报人的个人诉求都依法予以疏导,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理的不予办理,在实名举报反馈环节,群众满意度不高嫣然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和难题。

3、超时办理现象较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纪律审查人员不足的这个事实,一个调查组有时有三五个信访初核件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加上有的信访件年度跨度大、涉及人员多等等因素,经常发生超时办理信访件的问题。

(五)信访队伍薄弱方面

1、人员少任务重

县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普遍是1-2名工作人员,但他们承担全县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任务繁重。很难贯彻《江西省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提出信访举报办理“收拆分离、集中分办、网上预警、全程留痕、严格保密”的20字工作方针和要求。

2、跟不上发展形势

目前,科技信息化越来越普及,但不少地方的信访举报部门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对电脑知识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当下新时期的硬件要求。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访举报也面临着新的问题,一些常年在信访举报部门工作的同志,存在一叶障目现象,和时代脱节,不了解当前处置信访的要求。

3、职责划分不明确

201718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这里明确了信访部门的职责,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信访部门的职责并没有完全按照《工作规则》进行,存在职责划分不明确,越权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办事的问题。

(六)安全存在隐患方面

1、信访人的安全

主要是信访人信息安全的问题,存在无意泄露信访人信息的问题,给信访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给生活带去隐患。

2、信访干部的安全

有的信访人是多次信访,是老上访户,谋求的是个人诉求,在信访时带着怨气,甚至还有狠意,往往反映问题时火药味十足,是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接访干部接访时存在安全隐患。

(七)资料台账保管不善方面

1、信访了结件保管问题

相对立案卷而言,信访了结件就不是很规范,没有统一 的装订顺序、缺乏统一的装订目录,没有规范的封面封底等等,亟待完善。同时还存在保管单位不清的问题,有的地方由调查组存档、有的地方由信访室存档、还有的地方是案件管理室存档,上级没有统一要求,最终导致保管不严的问题。

2、年代久远信访材料不易保管

这是档案管理的共同难题,由于年代久远、办公场所的搬迁等因素,导致很多信访件材料存在缺失的问题,有时候想要寻找原始资料十分困难。

3、信息化建设不够

相对于专业的档案管理部门及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短板,全省没有统一的模板,没有做统一的要求,各地发展也很不均衡。

三、解决当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不足的对策

解决的对策,需要上下齐心协力一并发力,需要能人志士出谋划策,笔者结合工作粗浅探讨几点。

(一)强化宣传引导

1、进一步阐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纪检监察网站举报页面、新闻媒体报导、张贴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发放信访人告知卡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增加群众对纪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了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一是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二是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除此之外的信访举报,引导群众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2、引导群众实名反映,健全信访人保护机制

努力做到进一步优化举报环境,严格纪检保密工作纪律,消除举报人的顾虑;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对举报人的保护机制,严格督查督办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线索。

3、引导群众按照干部管辖权限进行信访

正确引导群众按照属地原则进行信访,将信访问题吸附在本地,特别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反映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4、严格落实信访保密制度

严格落实好保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高尚职业操守,完善监督机制,多措并举严防跑风漏气。

(二)完善顶层设计

1、业务外信访件直接进行分流不进行转办

从顶层抓起,上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转办信访件时,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最好直接转同级信访部门处理,不再转到县区级纪委信访室办理,从而从绝对数上减少业务外信访件的数量。

2、探索建立分流机制

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准确分析研判信访事项是否是受理的范围;热情接待信访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政策与规定,引导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进而探索建立分流机制,从源头上改变当前局面。

3、破解基层干部违纪多

一是健全属地管辖原则,可由县(区)纪委监督、指导乡镇纪检信访件的处置工作;二是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到县(区)纪委跟班学习、制作模拟案卷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高乡镇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利用“微腐败”纪律讲堂、农村干部典型案例宣讲等方式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纪律、法律观念,通过“一案双查”加强乡镇对农村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使得农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

(三)强化初信初访办结工作

1、高度重视认真核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纪律审查部门一定要紧绷这根弦,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要认认真真进行调查,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坚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复访。

2、做好解释答复工作

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牢记执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融入,对实名信访人必须走访到位,而且要耐心细致做解释答复工作,无论信访件结果如何,都必须让信访人对纪检监察工作表示满意,不得将矛盾引到自己身上。

3、强化督办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的信访部门加大对重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特别加强对扶贫领域信访件、署实名举报件、线索详细的重信重访等信访件的督办工作,提升信访件审查质量,有助于化解因信访件审查工作不力而导致的重信重访。

(四)加强信访排查机制

1、信访渠道的拓展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 要不断营造反腐倡廉的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切实拓宽监督渠道,把“举报箱”设在群众家门口、放在群众手机上。只有打通监督壁垒,修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监督,才能使党员干部从不敢违到不愿违纪。

2、排查工作加强

积极探索与信访部门、各责任单位建立定期排查重点信访人员工作机制,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召开、国家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等敏感时期,要加大排查重点信访人员工作力度。同时要明确对重点信访人员管控的机制,建立依靠责任单位、当地群众协助做好其疏导转化工作和依法依规处理其违法信访行为的机制。

(五)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1、尽快“三转”到位

一是上级加大督办,通过实地调研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当地领导重视和观念转变;二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与上级对接,与领导沟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回归主责主业。

2、配齐专职干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配备专职的信访干部,同时要探索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干部的业务培训与跟班学习,努力提升信访举报干部的政治素养与工作能力。二是加大信访举报干部的交流力度,通过多岗位的工作,更加全面地学习、理解与掌握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及各行业的特点与相关规定,也才能切实全面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委局机关全员接访、返聘退休纪检干部接访等方式解决信访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六)强化信访安全

1、探索建设专门接访场所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统一标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专门接访场所,譬如统一设在一楼,全程录音录像,设置安检门,隔离缠访群众场所等。同时要和医疗、公安等部门进行对接,确保信访人和信访工作人员的安全。

2、和大信访对接

依托大信访已经形成的比较完善条件,认真进行对接,构建协作机制,划定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接访,切实营造大信访格局。

(七)完善台账归档工作

1、自上而下统一标准

由上级统一制定流程和标准,对信访了结件进行归档说明和明确装订要求,统一细化装订的目录、装订标准、归档材料要求、移送标准、组建要求等,并明确专门部门负责所有信访了结件的保管。

2、建立电子档案

要有信息化思维,当前科技水平日新月异,我们必须要有科技思维,要探索建立电子档案。建立全省纪检监察电子档案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发展,有利于资料保管、有利于查询查账,方便工作。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结束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抓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有利于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进一步拉近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有利于解决群众的切身困难;有利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利于构建大监督格局;有利于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有利于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所有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必须要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围绕让党放心、人民信赖而鞠躬尽瘁。(米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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