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余县建立县委巡察组分单位列出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清单、县委巡察办建立销号清单的“三单”管理模式,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为找准问题,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组汇报后,各巡察组在2天内按单位列出问题清单,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时,一并将问题清单进行反馈。问题清单主要包括问题类别、存在问题、具体表现等。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收到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领导班子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整改清单主要包括存在问题、具体表现、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成效等。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上报的可以销号的整改事项,县委巡察办将协同巡察组人员进行核实,认为整改已到位、并取得实效的,予以销号,建立销号清单。
据悉该县今年推出“三单”管理模式以来,移交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问题线索35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问题169件,已整改134条,整改率达87.58%,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巫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