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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惠民低保岂能优亲厚友---- 寻乌县一妇女主任违规任其亲属享受农村低保被查处

来源:寻乌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9  浏览数:

  

  问题通报

  近日,寻乌县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农村低保优亲厚友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20176月,在全县开展兜底保障扶贫专项整治活动中,文峰乡东团村妇女主任黄月明优亲厚友,未能按照规定对其亲属三人整户保进行清退。

  20178月,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月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亲属三人低保资格;对挂点联系乡领导杜炜煌、村第一书记李佛宝予以提醒谈话,对村党支部书记刘春、村委会主任刘锋予以警示谈话;责成东团村“两委”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事件回顾

  文峰乡东团村是县“十三五”贫困村,在近两年,黄月明丈夫的父亲刘初一家3人,先后纳入了农村低保。但经过调查,刘初有3个已经成家分户的儿子,还有1个未婚但与其同本户口并共同居住的小儿子,这4个儿子都身体健康,而且都各自居住二层以上自建框架结构楼房并有赡养能力;刘初大儿媳黄月明还是现任村妇女主任

  20176月,全县开展兜底保障扶贫专项整治活动中,东团村虽然经过了民主听证、公示等程序,但黄月明作为村妇女主任,没有严格按照《寻乌县开展兜底保障扶贫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子女(孙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不能享受低保”、“属于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的要从严核定”对其亲属进行清退,优亲厚友,在群众中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查处经过

  20178月初,县纪委联合县民政局组成3人调查组,对群众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我当时在20175月份召开的一次村‘两委’会上提出过为避嫌将我公公刘初户进行清退。

  “那为什么刘初户还是没有按照规定被清退呢?

  “会上有人提出我公公也可以享受低保,这时,我的心里就动摇了,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我公公一家三人整户保进行清退”,黄月明回忆着说。

  “你作为村妇女主任,本应该更加严格按照‘子女(孙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不能享受低保’、‘属于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的要从严核定’对你亲属享受的整户保进行清退。”

  “是,我心里存有侥幸了,想着可以打下擦边球,我大错特错了。早知道就应该主动坚持清退他们”,黄月明面对调查组的谈话,懊悔地说。

  另外,经调查组核查,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春、村委会主任刘锋在此次低保整治工作中对“七不保”“四从严”政策把握不够,明知刘初一家3人为村妇女主任黄月明亲属,且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不制止、不纠正,听之任之,未履行领导责任。挂点该村联系领导文峰乡纪委书记杜炜煌,落实监督责任也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地制止。村第一书记李佛宝(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制止、不整改。20178月,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月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亲属低保资格;对杜炜煌、李佛宝同志予以提醒谈话,对刘春、刘锋两位同志予以警示谈话,责成东团村“两委”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案件点评

  扶贫低保领域“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

  扶贫领域低保优亲厚友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严惩不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遵纪守法,讲规矩守纪律。

  县纪委监察局将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要求,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绝不姑息,更是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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