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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监督委员会 补齐基层监督短板

来源:南康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05  浏览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2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村级是基层的基层,可以说是国家权力的神经末梢。从近年来各级纪委通报的微腐败案的数量可以看出,基层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透过那些微腐败案,我们会发现,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监督缺失。

    中央、国务院两办印发《指导意见》,从高层发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补齐基层监督短板。这既是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重大举措,也是向基层延伸监督触角又一方式手段,还借助群众慧眼延伸监督视线、在权力制衡中实现用权清廉。

    我们要认真落实好《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作用。为此,我们必须把好以下“三关”:

    一要把好选人用人关。“治国之道,务在举贤;致安之本,惟在得人”。《指导意见》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选好用好人是关键。好的制度还需好的转接,好的政策有赖好的执行。再好的制度,执行的人打折扣,都达不到效果。选人用人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决抵制打招呼、递条子等不良风气,让歪风邪气吹不进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选出来的监督员表面上看起来没多大问题,但是条件低了、资格差了,既坏了规矩,让优秀的人难免心生怨气,也会耽误群众的事情,损害群众的利益。正如“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百姓对近在眼前乱飞的‘蚊虫’”感受更真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要对照指导意见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要从一些有影响力的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师当中挑选监督委员会的成员。这样既符合群众的利益,又能充分发挥村务监督的作用。

    二要把好组织培训关。《指导意见的第六条管理考核明确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县一级负责培训,其他成员由乡镇负责培训。选好人后,把好培训关是重点。培训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提高思想认识和提高业务知识的最有效手段。各级培训部门要将指导意见精神吃深悟透,细化好方案,对监督过程中对会出现的问题要有预判,要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尤其是涉及到重要利益的问题,如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更要有细化的培训内容。让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成为村里的“小纪委”,使他们真正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

    三要充分发挥好作用关。农村基层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领域,也是薄弱环节。小官贪腐等现象频发的背后,既有基层纪检组织队伍人手少、专业水平薄弱等原因,也有农村基层党员违纪问题隐蔽、线索反馈不畅的问题。人们常说,素质决定一切。基层监督员也是如此,首先从提高自身素质抓起,否则就不能真正胜任此项工作。要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分析问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用哲学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掌握反腐败斗争的武器,才能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员利器作用。

    放宽历史的视域,我们会发现,基层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正在改变。基层群众正在从以前的治理对象,变为现在的治理主体;基层干部正在从过去简单的上传下达,变为现在的服务民生。完善基层监督网络,补齐基层监督短板,以法纪为尺,以改革为箭,方能实现基层治理的风清气正。(谢启东 刘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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