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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信访“安全门”多配几把“责任锁”

来源:崇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2  浏览数:

  信仿件要经过怎样的“设防”才能不被泄密?信访工作者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才能充分保障群众的信访权利?近日,媒体披露湖北黄石人李明(化名)实名举报大法寺镇杨桥中学校长举报信被泄露一事。125,湖北黄冈武穴市纪委、市监察局就此事发布通报,将对不按规定办理信访件的相关人员追责,并已对泄露问题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5人立案调查。

  就通报的情况来看,被立案调查的5人肩膀都“脱了臼”,没有扛起应该承担的责任。有的违规转办信访件,有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的对回复审核把关不实。如此看来,在现有制度的规范制约下,信访工作虽然已有一道道“安全门”的“把守”,但仍不够,还需要多配几把“责任锁”,把相关的保密和保护工作的责任压实,确保不出半点差池。

  痛定思痛,回过头来分析,不守纪律、不懂法律是此案发生的“祸患之源”。要知道,信访工作保密制度本来就没有半点“人情”可讲,不该说的坚绝不说,不该问的坚绝不问。可是在此案中,相关信访经办人员竟然将举报信拍照,私发给了被举报人。这一方面充分暴露了一些经办人员纪律意识松弛、法律观念淡漠,拿手中的职责去换“人情”;另一方面也凸显出监管制度不严密、监管责任没落实,致使信访“安全门”没有锁紧,引发跑风漏气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完善监管制度,压实责任是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的关键。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要见人见事见真章。比如,此案中李明(化名)的信访件不仅举报到市纪委,还有阳光平台、市长信箱。一信多投,直接导致了泄密“风险点”增加。这就要求在监管制度要分而治之、不留死角,确保严丝合缝、滴水不漏。武穴市的制度也很完善,但是没有严格按照制度对人员进行教育、监管,排查风险、排除险情的工作更是没有做足做到位。

  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杜绝泄密,就要严格执行信访规章制度,将保密贯穿到每个环节中的每个细节。如果泄密,发生不良严重后果,就要严肃问责,而不是“通报批评”或“深刻检查”了事。给信访“安全门”多配几把“责任锁”,给群众一颗真正的“定心丸”,促进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信访工作。(黄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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