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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评】让“临时工”不再成“替罪羊”

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数:
    近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在官网发布《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辅助人员履行职责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这意味着,协管员、“临时工”辅助执法时出了问题,或将不能开除了之了。

  

让“临时工”不再成“替罪羊”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行政执法乱象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平息民众舆论,不少单位一味交由“临时工”“买单”,以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置,在一些本来“事不关己”的问题上,使得“临时工”成为了“替罪羊”,相关单位却因此避开了法律和道义上的追责。

  实际上,“临时工”出现的执法不规范、公平失当、粗暴野蛮执法等现象,与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有着莫大的关联。此次,《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辅助人员履行职责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的行政执法机关承担,将有助于约束行政单位严格执法,把临时工挡在“执法”门外,封堵了管理混乱、推卸责任的后路。

  要让“临时工”不再成为执法乱作为的“替罪羊”,一方面要堵住源头,加强行政执法宣传教育,转变执法人员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另一方面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进行严格把关,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货真价实”,严防“临时工”偷梁换柱参与执法。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对违规安排临时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李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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