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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创先争优变了“味”

来源:兴国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数:

  又到一年年终时,各种检查考核、评优评先纷至沓来,基层的干部们为应对这些鳞次栉比的检查考核,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忙得晕头转向,按当下比较流行的一个词来说,就是简直“拼”了。事实上,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这些干部平时工作不努力,也不都是基层单位工作不到位而临时抱佛脚,而是因为一些上级部门或单位把检查考核当成“尚方宝剑”,随心的指标加压,肆意的条件加码,还动不动“一票否决”。在这种变“味”的创先争优高压下,为了不使一年的工作白干,一些单位往往就会在检查前倾其所有,全力以赴,希望能够“毕其功于一役”。

  创先争优,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必备品质,是干事创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能够进一步激发各级组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敢为人先的使命感,提高工作水平,创造一流业绩。然而,有些上级主管部门却总是喜欢独树一帜,别出心裁,另辟蹊径,比如把应该百分之百完成的指标,硬是要求要达到百分之一百一,一百二,甚至是一百三,这样盲目拔高指标,恣意篡改条件,不仅使基层干部无所适从,难于招架,更让“创先争优”成了变味的“蛋糕”,弃之觉得可惜,食之又难于下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达不到该有的效果。当然,如果为了争名逐利而刻意的去做表面文章,建形象工程,那就更是与“创先争优”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开展“创先争优”也应该力戒形式主义,克服官僚主义,使之真正成为触发干部激情、促进工作成效的源动力。(曾祥海 揭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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