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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头疼的中秋福利

来源:章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数:

  单位领导决定了,中秋节给学校职工每人发一盒价值200元的月饼,这样既体现了学校在传统节日慰问职工的温暖,又符合相关廉洁和财经规定,这下我终于不头疼了!”最近,我接到朋友小刘的电话,为她能过好“年节关”舒了口气。

  事情得从一周前说起。“小张,这事儿你可得帮我出出主意!”工作日的一天,在中专院校工作的小刘给我打来电话。原来,刚参加工作的她被安排到工会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文体活动等工作。这第一份“差事”,让她犯起了难。

  “这不中秋节快到了嘛,工会主席把发放福利的事情交给了我,要我征求大家的意见后拿出个方案来供领导讨论,我想尽量把事情办好,来个‘开门红’,让领导和同事们都满意。”小刘略带兴奋的说道。

  “那同事们的意见都有什么?”我当起了“参谋”。

  “同事们都说市中心大超市的东西不错,希望学校能发超市代金券,让大家自行采购需要的物品。”

  “你个人觉得呢?”

  “我觉得中秋节发超市购物券很好啊,方便我们工会购买,发实物的话也确实是众口难调。”

  听到她这么说,我问道:“小刘啊,领导安排你具体负责中秋节福利发放事宜,你有没有认真学习一下相关廉洁规定和财经规定呢?”

  “我知道工会可以在法定节日向会员发放少量的福利,难道还有什么其他规定吗?”小刘不以为然的说。

  我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对于单位使用代金券给职工发放福利国家早就做了禁止性的规定,这是违规发放过节福利的行为,是要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规定是刚性的约束,不会因为你的不清楚不了解而格外留情。”

  听我这么说,小刘心中仍有顾虑,“不发超市代金券的话,大家会不会对我的工作有意见?我可不想一开始就给大家留下不好的印象啊。”

  我重重的叹了口气,说道:“小刘啊小刘,尊重大家的意愿也得在严守规定的前提下。你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规定是前提,也是底线,要想把事情办的圆满,首先就要遵规守纪。有句话说‘廉不廉,看过节’,发放福利或许是一件小事,但更是体现作风的大事。如果因为怕大家不高兴而违纪违规,受处理的不止你个人,也会影响整个单位,你一定要分清孰轻孰重啊!”

  “看来发福利这事儿不像我想象中那么简单,真让人头疼,我现在马上找到相关规定好好学习一下,还好你及时提醒,不然自己犯错了都不知道。”小刘惭愧的说。

  “磨刀不误砍柴工,规定要求还没掌握清楚就急冲冲的去办事,怎么会不头疼呢?这样吧,我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纪律规矩要求、一些典型案例通报发给你,你结合工会文件和财经规定,好好‘补补课’吧,切不可再做纪律规矩的‘盲者’了!”我如是说。

  过节的福利可以发,但绝不能随意发;合规的福利需要发,更需要规范的发。不管是福利的发放者还是接受者,都应该清楚地明白福利的概念和标准,自觉学习规定、严格遵守纪律,唯有如此,才能过好节日“廉洁关”,让发放者安心、接受者舒心。(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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