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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通报7起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中作风不实问题

来源:上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数:

近日,上犹县通报7起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中作风不实问题:

县工商银行干部陈仲平,县司法局干部蒙雪梅,县茶果局干部刘知远帮扶贫困户“一本通”填写严重错漏问题。社溪镇蓝田村方某(帮扶干部工商银行陈仲平),2017年“一本通”未填写;五指峰乡黄竹头村赖某(帮扶干部县司法局蒙雪梅),整本“一本通”未见贫困户签字;油石乡清溪村钟某(帮扶干部茶果局刘知远)部分内容未填写。

县档案局干部王承湖帮扶贫困户“暖心袋”资料缺失问题。双溪乡大埠村张某(帮扶干部县档案局王承湖),其儿媳长期在外,户口未迁入,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相关佐证资料。

东山镇政府干部刘巧玲,平富乡政府干部刘涵帮扶贫困户信息不准确问题。东山镇黄竹村张某(帮扶干部东山镇政府刘巧玲),户口本登记家庭人口7人,实际家庭人口6人(其子张某被亲戚领养);平富乡信地村曾某(帮扶干部平富乡政府刘涵),一本通脱贫审核管理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填写错误,不符合逻辑,无脱贫光荣证,常住人口与建档立卡人口不一致,未整户识别。

县国土局干部尹秀峰落实帮扶政策不到位问题。黄埠镇丰岗村蓝某(帮扶干部县国土局尹秀峰),其女2013年就读赣州旅游职业学校,未享受“雨露计划”政策。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讲政治、守纪律,坚持不懈改作风提效率,真心实意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脱贫攻坚“百日行动”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找准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聚焦脱贫攻坚任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致使扶贫领域问题频发的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游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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