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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来源:赣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数:

 

 

为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传导压力,321,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全市各级查处的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章贡区水南镇、城管局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经查,2015年以来,市委、章贡区委领导多次调研调度水南镇南桥新村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问题并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但水南镇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对区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区城管局作为责任单位,清理和取缔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督促不到位,导致南桥新村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171月,经章贡区委研究决定,责令水南镇和章贡区城管局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水南镇党委书记刘远新党内警告处分;对水南镇镇长温波光、章贡区城管局局长胡晓辉诫勉谈话;对水南镇政府、章贡区城管局、刘远新、温波光、胡晓辉进行通报批评。

上犹县营前镇城管队原副队长刘东作风不实多次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201611月,刘东在任上犹县营前镇城管队副队长期间,因未按规定签到上班、周末值班不在岗、擅离工作岗位等问题,被营前镇党委免去城管队副队长职务,并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刘东在受到组织处理后,仍不吸取教训、我行我素,在201612月仍无故缺席营前镇镇村二级干部会议,擅离工作岗位未到联系精准扶贫户家中开展帮扶。20172月,上犹县营前镇党委给予刘东党内警告处分。

会昌县晓龙乡派出所所长林永峰重要敏感期值班不在岗问题。经查,2017125,在省“两会”、春节值班备勤的重要敏感时期,林永峰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向县公安局报告的情况下,擅离岗位,驾驶私家车前往广州接其儿子,违反了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维稳工作值班责任制的要求。20172月,会昌县纪委给予林永峰党内警告处分。

全南县城投公司代建工程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经查,因对工程进度重视不足,督促施工方抢抓进度的力度不够,跟踪落实不到位,全南县城投公司2016年度代建的16个工程项目有9个进展缓慢,其中4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特别是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百年广场段建设因进度缓慢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对此,全南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曾国华、总经理钟小平和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朱智勇负有领导责任。20171月,经全南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曾国华诫勉谈话并调整其职务,对曾国华、钟小平、朱智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于都县旅游局落实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63月,市旅发委转发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基础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于都县旅游局因思想认识不足、跟踪督促落实不够、工作衔接不力,未按时将于都县信息录入填报系统,导致于都县未纳入扶贫政策支持范围,给全县的旅游扶贫工程建设带来不良影响。20171月,经于都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对时任县旅游局局长肖紫雷给予改任非领导职务处理,对县旅游局副局长曾淑英、干部丁小兰诫勉谈话。

龙南经开区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门楼牌工程项目施工超工期问题。经查,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门楼牌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出现反复、多次设计变更和设计调整,导致施工超期。龙南经开区干部高阳作为负责联系落实门楼牌工程图纸设计等工作的具体人员,对施工设计方案审核把关不严,与设计单位沟通不够,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71月,龙南经开区纪工委、龙南县纪委给予高阳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指出,改作风、提效率绝非一日之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作风、提效率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改作风、提效率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常抓不懈,对拖沓延误、推诱扯皮、不作为、不担当等懒政怠政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领党员干部争做敢想敢干、奋勇争先,直面问题、敢于担当,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善谋实干、一心为民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重滞后、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落地、政府投资项目严重“双超”、屡次被服务对象反映办事难办事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期值班值守不在岗等问题铁心硬手抓整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把板子打下去,以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形成强大震慑,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淦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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